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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技术的刑辩律师就能办好渉黑案件吗
日期:2021-06-26 08:40:25    点击:
                                                                                                        仅有技术的刑辩律师就能办好渉黑案件吗
 
    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刑辩律师,这个“器”就是刑辩律师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所赖以依靠的技艺。众所周知,刑事辩护业务不只是一项体力活,更是一项技术活。刑辩律师无论在哪个阶段接受当事人及其家属委托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刑辩律师的职业担当与操守定位决定了其必须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全面审查控方出示的所有指控证据、同时对相应法律谙熟于胸。除此之外,刑辩律师还需要高度重视刑诉中一些程序性规定,还需要在庭审中有过人的发问、质证与辩论技能,只有各项技术水平过硬了,才最终有可能决胜于法庭内外。当然,刑辩律师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还有许多,笔者难免挂一漏万,故无意也不可能在此一一例举。
显而易见,刑辩技能扎实与否对于刑辩律师来说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是不是就此可以认为,刑辩律师只要拥有精湛的刑辩技艺就可以独步天下、笑傲江湖?笔者以为,作为一名刑辩律师尤其是专做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刑辩律师,只拥有精湛的执业技艺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辅之以发现案眼的能力、勇于抗争的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与过人的抗压能力。
我们说,方向比努力更重要。方向对头,化解矛盾、消除问题就会得心应手、事半功倍;方向不对头,可能会适得其反、事倍功半。对于刑事辩护工作来说,也存在同样的道理。一名在刑辩领域具有高超技术的律师,如果在接受渉黑案件当事人家属委托后不能找到案眼(案件的重要突破口或入手之处),即使他(她)的辩护水平再髙也使不上劲、也打不到控方的“七寸”,故也就难以达到出奇制胜之功效。比如说,一些涉黑性质的案件,当事人只所以能从外面“进去”,其根本原因不在于他真的做过什么,而在于当事人是否被人“盯”上、是否被诬告陷害、是否被打击报复、是否被“凑数”。试问,在这样的情况下,若辩护人只是按部就班、合乎套路的去辩、去抗争,能够起到釜底抽薪的效果吗?不能。那么,到底如何做才可能起到釜底抽薪之效呢?除了抗争,还是抗争,只有抗争才有希望看到曙光。当然,抗争是一项宪法赋予的权利,既然是宪法权利就必须依法进行,那种于法无据的胡搅蛮缠式抗争,除了于事无补外,还会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如何合法合理的抗争呢?首先,只要有证据证明涉黑案的“导演者”是谁,只要有证据证明谁在涉黑案中起到了重要的“推手”作用?只要能够证明谁是涉黑案中的打击报复者与诬告陷害者?就一定要针对他进行重点控告,直至告到司法机关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做出无罪判决的结果,否则,应有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决心和勇气。
其次,刑辩律师具不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抗压能力对于能否实现涉黑案的有效辩护也是非常重要的。实践中,一些刑辩律师不能与当事人家属甚至是当事人进行心与心的沟通与交流,导致在为当事人辩护的过程中,律师虽然有不俗表现,但可惜的是这样的辩护只是一种形单影孤的辩护,因为律师不能与当事人及其家属形成合力,进行协同作战。
     此外,承办涉黑案的辩护律师,必须勇于面对来自案件本身的压力、工作量巨大的压力以及来自于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压力。若没有波澜不惊的气定神闲,没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镇定,老实说,这样的刑辩律师,不太适合承办渉黑性质的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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