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提速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的思考
在疫情得到根本控制,有望实现全面好转的情势下,前段时间因疫情而陷入停滞状态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又将重启。依据来自官方的报道,全国库存的所有未办结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力争在2020年9月份办结70%。
截至目前,全国各地司法机关尚未办结的涉黑恶案件到底有多少,70%所涵盖的具体案件数量又是多少?官方没有报道,大数据没有显示,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个数字绝不是小数。那么,我们可以想象,即便从现在开始全国各地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均能加速办理未办结的渉黑恶犯罪案件,到本每度9月之前,也就短短不到5个月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让每个案件都走完刑诉法所规定的程序,何其难矣!
因为,尽管刑事案件也讲办案效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甚至还讲从严从快。但是,我们不能也不应忘记,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规律,我们必须尊重并遵从这个规律,否则,必将被规律所惩罚,必将产生不利后果。当然,具体到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也不例外。
在刑事诉讼中,一般而言,绝大多数的案件都会到审判阶段,只有极少的案件会在侦查阶段被撤销或在审查起诉阶段作不起诉处理。但是,不知我们有无注意到,自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地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经手过那么多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间被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又有多少?可以说寥寥无几、少之又少。而且,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般都具有涉案人数多、指控罪名多、证据材料多等特点,更为重要的是,有不少当事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是不认可的。所以,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既能确保涉案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又能在不违反刑事诉讼审判规律的前提下客观、公平、公正的办好每一个涉黑恶犯罪案件,这是值得每一个司法工作人员深思的问题。